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含补充内容)

2016-05-18 14:48

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各表说明如下

(一)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1634.98万元: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1634.98万元: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机关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作和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金额为1037.2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456.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金额为141.25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市立项目支出填列。

①基本支出1481.9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53万元:指市级预算单位为履行部门单位只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1634.98万元。

(三)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16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98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53万元。

(四)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1634.98万元:支出安排数为16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98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53万元。

(五)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037.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14.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万元,参政议政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中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6.5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141.2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7.61万元,提租补贴46.60万元,购房补贴27.04万元。

(六)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481.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7.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7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77.92万元,津贴补贴458.49万元,奖金27.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1.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24.57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6.8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49.83万元,培训费42.05万元,公务招待费10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18.55万元,退休费437.95万元,生活补助0.98万元,奖励金0.14万元,住房公积金67.61万元,提租补贴46.6万元,购房补贴27.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万元。

(七)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2015年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147.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会议费51.83万元,培训费42.05万元。2015年度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4年减少2.75万元,下降4.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75万元,下降了2.78%;公务接待费减少了2万元,下降了6.8%。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与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

三、2015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苏州市民主党派机关部门总预算收入1634.9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634.98万元;支出总预算16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98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53万元;支出总预算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037.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14.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万元,参政议政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中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6.5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141.2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7.61万元,提租补贴46.60万元,购房补贴27.04万元。    

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党派市委会调研课题经费、各党派市委会接待各类人士经费、各党派维修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