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新创,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在最新发布的福布斯中国最具创造力的30个城市中,苏州位居第三。
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是新时代苏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我们需要进一步优化鼓励激励政策,推进平台载体建设,集聚创新创业人才,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从而将苏州打造成名符其实的创新创业新天堂,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在创新创业新天堂的建设中还存在着短板和不足,主要有:
1、引才创新创业的城市特制彰显得不够。苏州是一个仅次于深圳的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本地与外地人口之比约为1:1.2,但苏州的城市能级与经济体量不相适应,有些政策已不具优势,配置公共资源的能力、对高新人才的吸引力弱于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在省内全力做大做强省会城市首位度的背景下,苏州很难在交通规划、省级重大项目获得更多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业者选择在苏州扎根安家。
2、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着不足。苏州各区域板块在长期发展中有着共同的发展理念、相同的发展环境、相近的政策措施,各区域产业发展既有很强的趋同性,又存在“孤岛化”、“碎片化”现象和一些政策限制、市场壁垒,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也有一定困难,互补性、层次性不够,没有很好地形成具有标志性、带动性强的产业集群和区域协调协同机制,传导到创业创新环节,资源成本耗损较大、生产要素跨区域的自由流动受到制约,影响了创新创业的成功几率。
3、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载体引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苏州的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平台众多,全市拥有市级众创空间174家、省级190家、国家级52家,然而特色鲜明,能够为人熟知、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很少。其原因是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不够紧密,产业导向未能与市场需求很好结合,载体的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不明显,使得各载体之间在低端化、同质化的有限空间资源上竞争、博弈。在载体的构成上,国资企业居多,民间投入较少,民营孵化器规模小、生存力弱。在载体提供的服务上,载体服务多以提供物理空间、硬件设施为主,定制化服务较少,服务内容单一。
4、创新创业缺少特色人才引领,科研成果转化与经济发展的结合不够紧密。苏州是经济大市,却面临着创新不够、转化不足、供需脱节的问题和矛盾。创新创业存在着初创期企业较多、普遍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差、存活率较低的情况,虽然成立了众多的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但由于缺乏行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人才的引领,联盟之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交流。苏州本土高校不多,近些年来引入和建立了一批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但科技创业与本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融合度不够,科研机构和高校技术转移体系不健全,渠道不畅通,企业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承接能力不够,缺乏中间段。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资本、中介之间在目标、定位和资源等问题上存在差异,相互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风险共济机制尚未建立或发挥作用。
建设创新创业新天堂,必须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此,我们建议:
1、积极营造和建设苏式创业生态,把苏州城市特质中的亲商、诚信、开放、包容的城市特质融合于城市的创业生态建设中。构筑高质量、精准化、全过程的落户服务平台,以更优的亲和力吸引人才。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守信成为苏州城市亮丽新名片,成为吸引人才、激励创新的城市特质。树立更高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使生活工作在苏州的创新创业者不仅能够获得经济物质条件的满足感,还能得到深层次的精神获得感,提升各类在苏创新创业者的幸福感。
2、统一全市创新创业政策,构建创新创业新体系。强化综合集成,成立全市统一的创新创业服务办公室,用于统筹联动全市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创新创业工作,破除影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类障碍,创造一个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建立一体化的城市创新创业政策网络咨询服务体系,整合统一组织、人社、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实现数据共享,让创新创业者在一站式的网络平台上方便、快捷、全面地了解相关政策,并获取所需帮助。
3、升级孵化载体平台,打造国际性、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新格局。进一步细化孵化器服务模式,引导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产业升级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建设一批专业性极强、专业服务能力极高的品牌孵化器。推进孵化器的国际化进程,支持大企业和行业组织建设创业孵化平台,推行先进的国际型联合办公模式;鼓励外资和境外企业投资孵化器和加速器,打造一批有知名度、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端孵化平台。鼓励和支持民间力量参与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等的投资和运营,探索国资载体与民营载体的有效联动、错位发展、协同合作,通过提供商业协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为创新创业者得到所需的办公空间和不同级别的企业服务,让苏州的创业平台成为投资环境的“放大器”、优质资源的“强磁场”、促进创新创业的“助推器”,努力把苏州建设成创新创业者的“天使之城”、“创业高地”。
4、以更大的力度汇聚创新资源,鼓励“二次创业”。重视引进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的同时,重视国际化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科研人才、青年储备人才的创新创业。建议出台“苏州市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将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纳入苏州人才乐居工程。鼓励企业家“二次创业”,全力营造“二次创业”氛围。特别要鼓励“263”专项整治行动、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企业的企业家继续将资金和人才投入到苏州的新一轮发展中去,积极参与到苏州的导向性产业中发展。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着重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加强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合研发、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扶持。